今日是一姊我結婚18週年紀念日,跟當年打錯字錯認的icq網友來泡湯。先是台北電影節賣票給他,然後我跟某渣男交往時發現被劈腿(人生第一次當小三)跟他訴苦時,被他「毛遂自薦」收編為女友,然後他去美國工作時網路上求婚:”let’s legalize?” 我獨自在台灣籌備婚禮,他回台拍婚紗照、參加訂婚和結婚,其他時間都在美國。
等我這個新娘婚後的早晨,醒在他身旁時,才想到我跟這個人見面不到30次?
婚結的莫名奇妙,也無風無浪過了18年,人生有個不用擔憂的感情生活,才能把心放在事業上,所以還沒結婚而想拼事業的朋友,這是一姊的肺腑之言:
選一個能互相支持的,不要選一個找麻煩的。